不缴暖气费,全靠蹭邻居?多家热力公司回应
日期:11-24 来源:未知冬天到了,近日网络上再现关于“蹭暖族”的探讨,即在集中供暖的小区,不缴取暖费,利用传热性质享受其他用户的供暖。
记者发现,对于“蹭暖”一事,有网友认为,“蹭暖”一词本身便有“贬义”意味,业主是有权决定是否缴纳取暖费的;但也有业主认为,虽然这是每个人的权利,但心里上还是感到颇不平衡,更担心“楼上楼下都不交,那我们的家的温度肯定也上不去”。
不交取暖费温度正好?
这是方方(化名)第二年未缴取暖费。她觉得,这是室内最佳温度。
方方住在济南某小区,楼高一共30余层,她住在28层,她告诉记者,在今年未缴取暖费的情况下,屋内温度计显示白天温度25度,晚上温度在22度左右,“完全不需要交取暖了”。
去年,是方方第一次未缴取暖费,“因为前年屋里太热了,我需要开门开窗户,空气也很干。”但去年在没有缴费的情况下,她觉得屋内温度都很适宜,天气最冷的日子,屋内温度也维持在21度、22度左右。只有连续阴天的情况下,温度可能会再低一些,整个冬天她都没有使用过空调制热。
方方所住的楼层一共四户,她是中间户。方方告诉记者,她左右侧邻居都没有供暖,“一家租房子,一家还没有人入住。”至于楼上楼上,因为不熟悉,她不了解情况。方方猜测,家中温度较高,也可能与光照时间长有关。
与方方一样,未缴取暖费的还有济南市市中区的王先生。王先生在一个公寓楼内开了一间工作室,楼内还有其他商户以及对外出租的房子。冬天公寓内温度比较低,“可以说是阴冷吧”,但他连续三年并未缴取暖费,“我晚上就回家了,觉得空调更适合我。”王先生了解到,周边租户大多未缴取暖费,“家里的取暖费还是缴了的。”他表示,缴与不缴完全取决于个人实际情况。
“蹭暖族”引热议
北方城市几乎都会集体供暖,入冬之后大多要凭暖气取暖。但一部分业主未缴取暖费,屋内温度却还算“舒适”,归其原因,有人认为这是在“蹭暖”,即在不缴取暖费的情况下,利用楼房的传热性质,享受着其他业主缴费后带来的“附加温暖”。
在网络上,有网友记录了自己真实的“蹭暖”经历。在冬季室内温度高时达25度,低时为19度,网友坦言,“省了很多钱”。但并非所有未供暖业主都是在“蹭暖”,有房子无人居住,也有人受不了干热空气。
记者发现,根据各地供暖条例,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、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低于18℃。在实际生活中,很多“蹭暖族”家中的温度也多在10度以上。
这在北方城市来说比较常见,但不少业主对此提出了质疑,认为“蹭暖族”在无形中损害了自己的权益。许多业主的不满在于,其认为,如果楼上楼下不供暖,自家供暖的情况下,温度也达不到理想状态。
在社交媒体上,类似的发文也更是常见。一位网友发文称,“昨天发现楼上今年又没缴暖气费,虽说缴不缴是每个住户的自由,但还是感觉心里不平衡。”该网友称其住在二楼,三楼和一楼不缴费必然会导致自家温度不够高,但碍于邻里关系又不能明说。
记者试图与该网友联系,私信发送失败。但该帖子下有数千评论,态度各有不同。有人认为这是个人权利,有人认为这并不是一个“好做法”。
热力公司:影响不大
在山东济宁,一位市民用自己的情况进行解释。他认为,楼上楼下不缴取暖费,的确会影响到自家室内温度,但邻居并非蹭暖,“即便蹭也蹭不热,顶多是不太冷”。他以自身情况来说,其小区为新小区,入住率较低,去年以前,楼上楼下都没有缴取暖费。今年楼上开始供暖,“我测了一下,昨天二十五六度,以前冬天从来没上过二十一度,最好也就是二十度多一点。”
另一位市民说,他有更明显的“感受”。今年楼上供热两天后,他家里就升温了几度。他认为,这次经验让他认为,“这是有关联的。”
但采访中也有另一种声音,河北市民吕女士认为,如果室内温度不达标,则应该与当地热力公司进行沟通,“因为我把钱给了热力公司”,而不是“责怪或者埋怨邻居”。济南某小区供暖管家认为,“温度是会有影响,但影响不会太大。”
就此情况,记者咨询了山东省几家热力公司,得到的答案不尽相同,对于“如果楼下楼上或者左邻右舍未缴取暖费,是否会对家中温度有影响”的问题,有热力公司表示“不会”,还有热力公司回应称,“会受一定影响,如果你上下楼都开的话,你家温度会比他们不开的情况下高两三度,他俩家都不开,那就会低两度左右。”
有地方出台“蹭暖费”
近些年,因为“蹭暖”行为引起的争议并不在少数,新闻报道也屡见不鲜。有媒体报道提到,“为了保证其他居民家的温度达到国家供暖标准,热企只能加大整体管网负荷,这在无形之中增加了成本,也不利于环保。”
媒体提到,有专业人士认为,热量通过墙体传到邻户,容易降低供暖质量,而且供暖率降低易造成供热系统运行失衡,增加热企运营成本,不利于整体供热质量的提升。
事实上,近些年来各地为了杜绝“蹭暖”行为,可谓“想尽招数”。比如,河南新乡县有小区居民反映,小区物业出了规定,如果已入住、但不准备缴取暖费,就得要缴供暖总费用30%的“蹭暖费”;河南许昌翟女士反映,她没有供暖,但因为墙壁具有导热性,物业要求其承担一些费用;除此外,还有小区物业试图采用断水断电的措施进行绑定。
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恩阳表示,在法律上没有对“蹭暖”行为有定义,如果业主认为邻居的“蹭暖”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,则需要举证,没有的话则是合法的,“业主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缴纳暖气费。”甄恩阳表示,热企公司如果收取费用,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或者规章制度,不可巧立名目,如物业将取暖费用与其他费用进行捆绑,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,或通过司法程序要求对方返还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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