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报警遭强奸竟被带走!
日期:03-02 来源:未知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打击违法犯罪,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及合法财产不受侵害。然而,一些人因自身原因故意谎报警情,对确实有需要求助的群众造成了严重干扰,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。近日,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,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2018年2月25日20时许,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人民路刑警队接110指令称:有一女士报警称在市区某小区被抢劫强奸。
抢劫强奸,案情重大,桃城分局人民路刑警队接报后,迅速组织大量警力赶往现场。经对现场周边深入走访和调查,民警未发现报案人及可疑人员。随后,民警多次联系报案人后得知:其因与男友闹别扭,谎称被抢劫强奸。
女子报警遭"强奸"竟被带走!
同日,桃城分局人民路派出所依法将谎报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,该女子对其拨打110谎报抢劫强奸供认不讳。目前,该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法律链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警方提示
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、服务社会、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,恶意扰乱是违法行为。对拨打110报警电话取乐、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、扰乱公共秩序或者报假警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,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望广大市民不要向该女子学习,要知法懂法,遵纪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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