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14岁男孩:能发生性关系的年龄,就是可以受到法律制裁的年龄

日期:10-26 来源:未知

 导语:孩子的教育和家长分不开关系,有的孩子被家长教育的听话懂事,可有的孩子却因为家长溺爱、包庇、宠惯,小小年纪就变成了“社会毒瘤”。这两天大连一个14岁男孩侵犯杀害了一个10岁女孩,却因为未成年3天就被释放的事情引起很多人的关注,事情引发了我们很多思考。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
 
 
作案的蔡某某是2006年出生,实际是13岁,虽然小小年纪,作案前却并非一张白纸,而是早有前科,而在这其中,蔡某某的父母也绝非无辜。
 
据悉,蔡某某被爆料曾多次尾随,骚扰、强行搂抱女生,不仅是年纪小的女生,甚至还有成年的年轻女子。蔡某某虽然才13岁,但身高超过170,体重超过150,非常强壮。
 
 
有被搂抱过的女童家长报警,蔡某某父母却十分不讲理,认为女童诬陷自己宝贝儿子,自己儿子不是这样的人。
 
一位小区里的阿姨表示,她曾见到蔡某某在小区里掀了一个年轻姑娘的裙子,事后,蔡某某的父亲还反而把来评理的姑娘给骂了一顿。
 
 
除了小小年纪就心思污秽,蔡某某还非常的有心机。蔡某某在作案后还在班级群里发布了现场视频,在发现女童的时候曾在家长身后说“还真死了啊”,故意假装自己不知情。
 
受害女童淇淇家人是根据地面上拖拽的血迹找到蔡某某家里的,可以想象蔡某某家中血迹肯定更多。当淇淇家人找上门时,发现蔡某某的妈妈正在擦拭地上的血迹。
 
 
作案3天后,蔡某某因为未成年被释放回家,如今一家人也已经搬家不见人影,至今未向淇淇家人道歉,警察对淇淇父母解释“他们害怕来挨揍”,淇淇舅舅冷笑道“我们家孩子都死了,你还害怕挨揍呢”。大人都害怕挨揍,何况孩子呢?孩子挨了7刀,那得有多疼啊。
 
自家孩子对别人家造成这么大的伤害,如果自己被打一顿能让对方消气,很多人都会上赶着过来“被打一顿”才对啊,毕竟你做什么,都无法挽回人家的损失。
 
 
蔡某某家长带话表示要卖房赔偿,对此淇淇父母表示,什么都不要,就要小畜生偿命。对啊,房子没了可以挣钱再买,可是人没了呢?钱是万能的,但是却买不回生命。
 
从上面一件件事情中,不难看出,蔡某某能犯下这样的罪行,和他的父母有很大关系。在蔡某某骚扰其他女性时,他们不是及时了解、制止、教育,而是一味轻信、护短、包庇,从不从孩子自身找问题,都是其他孩子的错,都是其他孩子污蔑自家孩子。现在真的犯下这样的大错,又没有担当,躲着藏着,让人不齿,这样的人简直就是混蛋,一点都不无辜,他们虽然不是凶手,却更似凶手。
 
 
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,很多人对以年龄来界定“是否该负有法律责任”表有异议,毕竟每个人的发育状况不同,直接一刀切,不是有就是无,太过于不合理。
 
其实很简单,男孩子开始性发育是身体开始成熟的标志,能发生性关系的年龄,就是应该可以受到法律制裁的年龄。蔡某某想要发生性关系,说明他生理上已经成熟了,完全应该受到审判。
 
对此,你认同吗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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