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抢金店专抢便宜货:如果被抓可争取“少判几年”

日期:01-17 来源:未知

 通过踩点选择最好下手的金店,又选择相对便宜的财物下手,以为自己打得一手“如意算盘”,但仍逃不过法律的制裁……15日,涉嫌抢夺罪的方某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
 
2018年12月20日下午,因店铺位置较偏,又并非高峰时段,大坪某金店内门可罗雀。下午3时许,一名戴着口罩的男子走进店内。店员孙女士回忆,该男子先看了看玻璃柜台里一枚标价3万元的黄金手镯,嫌贵,让孙女士换另一件看看,不过,男子仍觉得第二枚标价2万元的手镯价格太高,遂让孙女士再换一件。正当孙女士转身去另一个柜台挑选了一枚1万元左右的手镯时,这名男子拔腿就跑,消失在她的视线中。一起消失的还有刚才那枚标价2万元、重28克的黄金手镯。孙女士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,手镯被抢,慌忙报警。
 
大坪派出所的民警随即赶到现场,给民警讲述了经历后,孙女士表达了自己的困惑:“两个镯子都在柜台上,他为什么只拿了个便宜的就跑了?”民警通过调取店面监控,一眼就辨识出抢手镯男子的身份,男子姓方,2010年因犯罪被判入狱6年,虽然整个过程中,方某始终戴着口罩,可其体态、动作、行为习惯被民警看穿。
 
民警通过区域内的其他监控设备,梳理出方某逃窜的精确路线:他先是混入商场,跟随大量行人进站搭乘1号线,前往解放碑附近一家金店,以7700元的价格,将抢夺到手的赃物“脱手”。民警通过汇总收集到的线索,将方某的相关资料输进大数据系统,分析其日常行为模式,推算出其可能出现的几个地点,民警火速组织蹲守布控,并在案发后第6天,在两路口轻轨站将方某抓获。
 
方某抢走的黄金首饰
 
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他在三峡广场和杨家坪都踩过点,最终选择了人流较小的大坪这家店下手。看到方某如此配合,民警自然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。“我主动交代了这么多,能不能争取个宽大处理?”方某说,特意选择抢走较便宜的一件,为的也是“抢个便宜点的,如果被抓,自己能少判几年。”
 
对于方某的“如意算盘”,民警表示,这不过是痴人说梦。根据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第一条之规定,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,便已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,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考虑到方某有作案前科,并妄图用特殊手段“避重就轻”,民警表示,会以最严格的标准对该案件进行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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